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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,保持联合收割机良好技术状态,提高驾驶员的技术水平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县小麦丰产丰收,增加农民收入,特制定如下规定,望广大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遵照执行。
1、机组应备齐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易损备件并放在专用箱里,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2、每个机组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具,如沙袋、灭火器、灭火钩等,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。联合收割机、拖拉机、运输汽车等的排气管要清除积炭,并装上防火帽,定时检查清除积沉物,排气管短的要加长。
3、联合收割机的传动链和传动皮带的防护罩、盖应完整可靠;操纵台的扶梯护栏、扶手、踏板等应安装牢固,操纵台栏杆下应设有挡板。
4、若夜间作业,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,以便随时发现故障。作业区严禁烟火,严禁明火照明。夜间作业应选择地势平坦、无障碍物、植株不倒伏、温度小且杂草少的地块。
5、若两台机组同时作业,应选择不同的作业区作业、以免出现碰撞事故。
6、临时派往机组工作的人员,不要经常更换,工作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,熟练掌握技术,否则不能参加作业。
7、夜间作业的人员必须双班轮换作业,确保机组人员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。
8、作业地段绝对禁止人员躺卧休息。
9、在田间作业前应再次检查机器各部件的技术状态是否正常,确定良好后方可作业。
10、收割机启动前,应先用手摇动各传动机件、确定无障碍后方可启动,同时,将离合器放到分离位置,自走式的变速杆放空挡位置,发动机减速器放分离位置。摇动启动手柄时,只能由下往上摇动曲柄半周,不能摇一圈以防打伤人。
11、联合收割机驾驶室乘坐不准超员,其他位置严禁与使用操作无关的人员停留;联合收割机不准牵引其它机械;不准将联合收割机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;不准饮酒后驾驶联合收割机;驾驶联合收割时,不准穿拖鞋、吸烟、饮食、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作业的行为;联合收割机运转时,不准离开工作岗位;驾驶员过度疲劳时,不准驾驶联合收割机;不准携带儿童进行作业。
麦收期间县农机监理站将深入田间地头、作业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情况,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章,对拒不执行者将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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