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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农机办前身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,1961年建制,2002年7月机构改革为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办公室,为科级全额事业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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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职 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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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农机化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组织制定我县农机管理的规章和政策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编制全县农机化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三)指导政府发展农机化事业的专项资金、物资,以及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农机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管理。
(四)负责农机化行业管理;指导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;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机市场产品质量监督和农机维修行业的技术、质量监督。
(五)管理农机作业服务市场,培育发展农机中介服务组织,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。
(六)围绕农业机械发展规划和农机产业结构调整计划,审定农机化试验项目,组织开发新技术,引进和推广新型农机具;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试验推广;指导农机技术推广网络和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;负责农作物秸秆的机械化利用工作。
(七)负责农机安全生产,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用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道路交通监督管理;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、特大农机事故。
(八)负责农机化成人教育和农机化培训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。
(九)负责农机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;协同农业、水利、畜牧水产、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农机化有关法规搞好农业机械管理工作;指导农机化有关学会、协会工作。
(十)负责农机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、信息和统计工作。
(十一)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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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机办内设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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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办公室
协助领导承上启下和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;起草重要文稿;负责组织制订单位内部规章制度,并监督实施;
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、宣传教育、劳动工资、纪检监察、计划生育、群众团体、机关政治理论学习、精神文明建
设工作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信息、信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保密、行政后勤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 服务工作;负
责农机信息网建设。
(二)农机管理科
负责农机化管理的规章、政策及规程、标准的拟订工作,并监督实施;负责农机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指导
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负责农机化项目的审核、申报;负责农机作业市场管理,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;
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;负责农机作业、农机产品的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;负责农机装备 和维修材料的需求预测,协
调农机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;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,指导农机具更新改造 工作;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、农
业机械安全和技术检验等工作。
(三)财务科
负责政府用于农机化项目资金、物资的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工作;指导直属企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
计工作;指导农机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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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机办下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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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农机推广站
负责农机新技术的试验、示范和推广工作;协调农机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有关工作;指导农业工程开发和设
施农业工程的开发工作;负责农机化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实施、鉴定验收、成果推广和开发工作;负责农机化 综合试点、
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农机化科技信息管理;负责农机成人教育、培训和科普工作;指导开展农机化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。
(二)农机监理站
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,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,组织实施农机安
全生产宣传教育;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、证件核发和审验工作;负责农业机械注册登记、安全技术检
验、核发牌证;负责纠正、处罚农机违章行为,调查处理农机事故;负责农业机械、驾驶操作人员、农机事故的技术档
案管理和农机事故统计工作。 |